项城市农业农村局
关于申报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农机具购置补助的通知
各镇(办)新型农业经营主体: 根据《2018年河南省中央财政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》(豫农能环〔2018〕16号)有关规定,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必要农机具购置进行补贴试点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具购置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补贴范围:项城市境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(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)。 2.补贴内容:捡拾机、打捆机、大铧犁等秸秆直接利用的农机具。 3.补贴资金:总金额138.24万元。 4.补贴标准:按政府采购价格50%的标准进行补助。 5.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请于2019年2月26日前填写《项城市2018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》上报项城市农业农村局。 6.申报时须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。 联系人:李志祥 13838679555
项城市农业农村局
2019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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